<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协会团体标_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协会团体标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重大改革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标准供给结构,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拉开了我国团体标准发展的帷幕。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积极开展了团体标准培育发展相关顶层制度建设工作,陆续出台团体标准发展相关政策,2016年3月,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2017年12月,联合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团体标准明确的法律地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国家标准体系。新法为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通过制定先进标准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标准的时效性和先进性,及时反映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发展需要,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规范性推广应用,并与现行国标、行标的制修订工作形成互补和相互支撑,增强标准的有效供给,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协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决定制定并发布行业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协会团体标准。
    为规范和加强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特制定了《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正式发布实施,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建设信息服务协会协会   
                             
« 上